文字/ 吳岳霖
1986年出生的臺南人。現為劇評人、表演藝術評論臺執行編輯、《PAR表演藝術》特約編輯、國立清華大學兼任講師。

我與劇場間的關係,很像是談場戀愛。

於是,進入(或是結束)一段戀愛關係,「距離」是個重要考量。遠距離或近距離並沒有客觀標準用來計算,有人說跨縣市就是遠距離,有人用交通時間評估,有人跨國戀也甘之如飴;甚至,有句既是鬼話也是至理名言:「心夠近,距離就不是問題。」仍凸顯的是,「距離」確實是問題,差別於無形或有形。

說實在的,我壓根不是愛情專家,卻想以一個「原生臺南人」的身份來說與劇場的戀愛關係——所謂的「原生臺南人」,是因為我出生、成長在臺南,2004年到嘉義民雄唸大學、研究所,待了超過九年時間(中間有一年搬到新竹,隔年又因與劇場無關的感情因素搬回嘉義)。2015年到去年,住在新竹;2020年9月,搬到臺北(然後又覺得臺北好擁擠⋯⋯)。今年5月的三級警戒前恰好回到臺南,就因疫情、家庭因素暫時尚未北返。因此,這場關係是不是正被「起點/居住地/自己」與「終點/劇場/戀愛對象」的折返「距離」檢視呢?

十餘年的移動,成為必然?

面對距離的方式是「移動」。

在臺南,是十八年的規律生活,也未曾踏入劇場。大學之後開始接觸劇場演出,就開始有移動的必須——那時仍是國表藝三場館還只有國家兩廳院,地方型場館尚未興盛的年代,而多數大製作只會在臺北上演。以嘉義來說,現在已有一席之地的嘉義縣表演藝術中心,當時更像是位於陰暗且公墓錯落的省道旁,一個靈異故事頻傳的地方;與其共生共榮的阮劇團也剛在我旅居嘉義的前一年(2003)成立,而他們真正站穩位置也是近幾年的事情了。就算是回到臺南還是需要移動,而我也陸續經歷過臺南人劇團仍在勝利路的百達文教中心演出(當時看的是2008年的《愛情生活》)、321藝術聚落的興盛與關閉整修等時刻。

因為自己多數時間都在「相對的南方」,這些必然的移動就會牽動交通費用與時間,以及外地住宿等問題,這也與「遠距離戀愛」的必要花費不謀而合。在高鐵尚未全線開通,或是,就算開通也不一定能負擔這筆費用的那幾年,只能靠著客運往返,清晨出發,趕上下午場次。而且,在劇場演出尚未如此頻繁時,一次北上也有可能只為了一場演出,耗費的車程時間往往長過演出,有時也得搭配不同出遊行程,降低踩雷的挫折感。多數時候,斤斤計較的不只是能夠與劇場相聚多久,而是散場時得多快趕到車站,搭到回程列車。於是,若問我當時看過的演出內容,更快連結到的是,我能多快能移動到捷運站轉乘——在那個離城市舞臺最近的捷運站還是忠孝敦化站時,快走是必要的本事。

把年份、居住地等勾勒出記號,看見的是劇場與我的生命建立在一段移動史裡頭。這些多以南方為起點的啟動,牽動的不只是個人生命的成長,更有臺灣大眾運輸、場館建設、資源分配等的位移。

在這段時間的推移間,臺北依舊位處「中心」,但可以移動的目的地卻有轉變。臺中國家歌劇院、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開幕,高雄大東文化中心、屏東演藝廳、臺南臺江文化中心、新北樹林藝文中心等地方場館竣工,以及各地藝術節的興起,如歷時較久的臺北、臺南與高雄的藝術節外,花蓮、南投、基隆、彰化等地也都有規劃;以上都帶給我們更多(但也可能更困擾)的選擇。像是去年在第一波疫情趨緩後,地方型參與展演掀起熱潮,創作如爆發般誕生,移動方向可能往南、往東或是進入非場館所在地;同時,移動本身也是作品形式。

此時的重點不一定是「距離」,但「移動」終究是必然。

暫時的停滯,回應「在一起」的意義

不過,若是沒辦法移動了呢?

COVID-19疫情雖於去年初在全球延燒,但真正帶給臺灣衝擊的是在今年5月以來的這些日子。曾在去年被短暫提起的線上展演,也到近期才真正被實現,而這些實踐正是在移動與相聚的禁止下,藉此找到物理距離的消除。於是,克服與體驗距離的方式開始改變。過去是大眾運輸、個人交通工具影響移動能力,現在轉為是網路速度、資訊設備等——乍看之下,南北差距被瞬間拉近。我們可以前一分鐘安排在臺北,下一分鍾則是高雄,甚至能同步、一心多用,分身在不同介面裡產生(目前個人最高紀錄是「分成三身」在不同場合)。

過去,「移動中心的轉移」體現在地方型展演的百花綻放,卻也帶來一定程度的疲於奔命;而疫情下的差距拉近,則是省去移動的耗費,收進每個螢幕方框裡。只是所謂的城鄉差距往往不只是實際空間的,這些網路、通訊、電子設備的優劣,甚至是年齡、世代的差異,還是拉開另個難以克服的距離。

另一方面,「線上展演」在疫情警戒裡成為暫時出路,但往往停留在「轉為線上演出」的思考;也就是,最初是將歷年作品的錄影播放,到近期相關規定鬆綁後,可用「現場直播」進行(但以文化部、國家兩廳院近期推出的OPENTIX Live來說,示範場裡仍有部分團隊是以錄影播出)。甚至,也有刻意採用虛擬手段意圖重建進入劇場的儀式性(包含驗票、座位規劃等流程),卻忽略這些儀式不過是與劇場建立關係的其中一環,核心的是劇場本身創造出來的「現場」——倘若劇場的現場性、視角選擇都無法被擁有時,精緻度、便利度、流行性更高的線上影集與電影會不會是更好的選擇?更何況,不排除有人在螢幕前極容易分心,譬如我。(註1)

相較於將「新科技」陷於「老派手法」,更多新生代團隊並無大張旗鼓地爭取資源、分城掠地,卻在面對「現場性」時創造更多可能。

他們或許在通訊軟體的一對一聯繫裡,啟動藝術家與參與者間的親密互動,跳脫單一給予的觀演關係(明日和合製作所《Surprise! Delivery 和合快遞》);或許在虛擬空間裡搭設出不同場景,引領不得不宅在家的參與者進入博物館、或是這世界上的不同角落,在平面裡引發立體感受(進港浪製作《垃圾時間》、她的實驗室空間集《如果,家族旅行》);或許用聲音來帶領小孩子們探索家裡角落,在Google Meet的操作下達成集體創作(臺北兒童藝術節《名叫中間的地方:家庭旅行版》)。已經開始進行的臺北兒童藝術節,以及接下來的臺北藝術節,都在嘗試找到這種「人與人的連結」,不只是為了跨越距離,而是真切回應劇場與我們「在一起」的意義——但我也很明白,這不過是個出發點,作品的成熟度與完成度都有極大的再議空間。

不管移動與否,我們都要「共同在場」

如果這場戀愛關係在十餘年的通車往返間還是越濃烈,應該是真愛了吧。但有時候不免會懷疑,自己到底是眷戀於「移動」,或是習慣了「移動」,而不再是那些在劇場相聚的片刻。不過,對這個疑問的否決在這幾個月的停滯裡慢慢浮現——難道是種「小別勝新婚」?

重點始終不是在於「消弭距離」這件事情本身,而是在「怎麼消弭」的當下回應「消弭距離是為了什麼」——也就是,就算我們需要去面對這個距離,不管是真實移動,還是科技轉移,達到我們於那個「現場」的相聚。於是,最後的「現場」才是不能忽略的。

我很喜歡進港浪製作導演陳煜典在一次採訪裡,去回應目前自己進行的線上展演,是想透過創作去回到即時的體感,以及鏡頭前「共同在場」的狀態。這就很明確地述說著,不管是線上、或是線下的創作,在面對錄像、劇場的不同媒介的邏輯而採取相異手法,卻都在實踐同樣的事情,這便是劇場對他的意義——雖然,他更執著於實體劇場創作,而不力推線上創作。(註2)

在書寫這篇文章的當下,臺灣的確診數字降至個位數,疫苗覆蓋量穩定上升,我們選擇相信疫情會有終場的一天。於是,這批線上演出會否隨著疫情趨緩而趨緩、消失而消失呢?沒有答案。只是,我仍舊想追求每次都能是最美好的相聚,無論是不是與劇場談戀愛。

註1:吳岳霖:〈影集不耐症患者的影集推薦〉,《PAR表演藝術》第337期(2021年1月),頁20。

註2:陳煜典對於實體劇場的固執可見,陳煜典:〈香雞城與我心中理想的劇場聯合無限期停業公告〉,《幼獅文藝》第812期(2021年8月),頁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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