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映琪
葫蘆樂園:劇場發聲報「2021未來的評論人」工作坊成員
第一場:自由的觀眾──無障礙的表演藝術欣賞體驗(2021/08/15)
糖廍曉劇場一年一度所舉辦的文化論壇,今年邁入第三年。糖廍曉劇場以「當代」、「育成」、「共融」和「國際」為四大發展重心,今年的文化論壇就是以「無障礙的劇場實踐」為主題。糖廍曉劇場廣邀各界身心障礙者、藝文人士、公部門或場館工作者以及關心此議題的公民朋友,透過四場審議式民主願景工作坊,一起來探索共融劇場的想像與實踐。
這四場審議式民主願景工作坊的主題依序為:
第一場:自由的觀眾──無障礙的表演藝術欣賞體驗
第二場:無障礙的表演藝術演出經驗
第三場:共融創作工作坊
第四場:深入共融劇場的創作×參與×實踐
2021/08/15是論壇的第一場次。糖廍曉劇場將所有參與者分為三組,一組是藝文人士與場館工作者,第二組是特教及社工領域的專業者,第三組是身心障礙者。各組均針對身心障礙者作為觀眾參與劇場時所可能遭遇的阻礙,以及該如何排除這些阻礙進行分組討論,並將討論的內容經過整理後上台分享。在午休結束後,糖廍曉劇場也針對幾個國外的共融劇場案例,進行報告分享。
在國外共融劇場的案例中,提到一種做法與精神,令我印象深刻。有一個劇院的觀眾席非常老舊而狹窄,劇院暫時也沒有經費可以進行整修。但是,這個劇院卻並未以此作為拒絕輪椅使用者觀眾入場看戲的理由。反而他們在觀眾席的上方加裝了垂直升降梯,透過這個垂直升降梯的輔助將輪椅使用者觀眾由空中送達他們的座位。硬體的設施一旦被建立起來,改變確實不容易,但我們也仍然應該要有相對應的軟體設施,能夠作為配套支持身心障礙者的劇場參與。硬體環境的限制並不該作為拒絕身心障礙者的理由。
此外,還有另外一個關於共融劇場的重要觀念。有些人或許會質疑,無論給予什麼樣的軟硬體支持,某些身心障礙者好像就是永遠也不可能擁有和健全者一樣的劇場體驗,那麼共融劇場的意義究竟何在?然而,共融劇場所要追求的,卻是一種「共在」的權利。即使身心障礙者無法擁有和健全者一樣的體驗,他們仍然有權利參與在現場,與健全者共同在場,並獲得他們自己能夠獲得的體驗。
在分組討論中,我以視障者的身份參與在身心障礙者組當中。同組有一位輪椅使用者前輩,年紀約莫在五、六十歲上下。她是一位非常資深的劇場人,早期曾經參與過耕莘實驗劇坊,後來更成立了一個輪椅使用者劇團──可樂果劇團。
這位輪椅使用者前輩的氣度風範非常令人印象深刻。早上眾人乘坐電梯前往會場,她開著輪椅進來,我一邊拼命向內縮,一邊喃喃低語到「不好意思」,但她卻輕拍了一下我的手臂,溫和地說了聲「沒關係」。我很震懾於她的穩定、平和與寬容。
分組討論的過程中,這位輪椅使用者前輩也不斷提到在她參與劇場的那個年代,一般大眾對身心障礙者是很陌生和排斥的,但她說自己深愛劇場,所以總是主動親身進入劇場人的圈子中,「去try他們」。這樣的勇氣和行動力讓我相當敬佩。即使是我自己,在當今的這個年代,以身障者之姿進入劇場,仍然需要瘋狂的勇氣。但她卻能在那個民風尚處保守的年代,身先士卒地直接進入劇場當中,並且親身推動健全者與身障者之間的互相了解、磨合再到合作。
這位輪椅使用者前輩為我們這組普遍不想站出來被注視的組員們擔下了上台報告的擔子。當她為我們這組的報告做出總結時,我卻覺得不太舒服。她的總結提到,身障者參與劇場,就是同理、接納與包容。我感到不舒服的理由是,我一直以來很不喜歡自己的障礙生活被與一些表面上高大上實際上卻廉價俗濫的空洞價值連結在一起。這種論調經常給身心障礙者指定了單一的身份位置,絲毫不保留空間讓身心障礙者展現自己的多面與立體,並且隱含了上對下的權力位階。
但是,經過更深一層反思後,我改觀了。其實那位輪椅使用者前輩和我是身處在截然不同的社會與時代脈絡中。在我所身處的社會與時代,一般大眾即使仍然會對身心障礙者另眼相待,卻已經對要尊重身心障礙者多有共識。在這一層基礎之上,我很容易可以進一步提出對於身心障礙者人權的主張,因為其他人會聽得懂我在說什麼。但是,在那位輪椅使用者前輩的社會與時代,身心障礙者無論在社會參與或法律人權上,都是被排除的。一般社會大眾看待身心障礙者,不要說是另眼相待了,根本是多半不脫貶抑與排斥。
在這樣的社會與時代脈絡之下,要在一個健全者主導的場域中,單單是現身,就是一件多麼不容易的事。她必須要先化解周遭健全者對她的排斥,接著還要讓他們願意理解自己,最後還要讓他們找到與她共同生活與工作的方法。這其間,倘若沒有更高層次的人性價值作為支撐,如何可能推進與達成?再對照於這位輪椅使用者前輩的氣度風範,在她身上所體現的人性價值,是真實、深刻而充滿底蘊的,絕對不是廉價而俗濫的教條。
一直以來我對這些人性價值的拒斥,我自認為是在為自己撐開空間,但會不會其實是在劃地自限呢?我也失去了在身心障礙的狀態中,進一步在基本人性價值上有所成長的機會。如果我對這些人性價值的實踐能夠細緻、夠有批判性與反思性,我活出來的生命將不會是如我所擔心的那樣單一刻板和權力低落,反而是更高層、更深層人性的完滿。
第二場:無障礙的表演藝術演出經驗(2021/08/29)
糖廍曉劇場「無障礙的劇場實踐」文化論壇來到第二場,主題是「無障礙的表演藝術演出經驗」。
上午糖廍曉劇場演出自己的一部製作的片段。第一遍演出沒有做共融劇場的設計,第二遍演出時,才加上口述影像、手譯員與聽打員等共融劇場的設計。糖廍曉劇場在兩遍演出結束後,都邀請參與者們分享自己接收到了什麼,也在第二遍演出結束後,詢問參與者們第二遍演出與第一遍演出的差別。
下午糖廍曉劇場則將參與者分為三組,除了健全者的參與者之外,一組包含了視障參與者,一組包含了聽障參與者,一組包含了肢障參與者。各組要分別討論和三種障別的身心障礙者,在劇場創作的過程中,共融如何可能。除了探討身心障礙的參與者需要哪些支持系統之外,健全者也可以提出這些支持中哪些自己做起來是有困難的。
在上午的演出部份,首先討論到,口述影像在客觀描述與主觀描述之間,該如何拿捏?客觀描述的優點是將詮釋空間保留給觀眾,但缺點則是聽起來會比較機械,也聽不到動作的質地。主觀描述的優點是聽得見動作的質地與情緒,除了動作本身之外,還可以感受到氛圍,但缺點則是限制了觀眾自由想像的詮釋空間。這之間的拿捏並沒有一套標準的做法可以放諸四海皆準,得要回到演出團隊創作的意圖和目的來做折衝權衡。
其次,在上午演出的部份,也討論到了手譯員在演出的過程中,應該要站在舞台上的哪個位置?手譯員應該獨立於演出之外嗎?還是手譯員應該鑲嵌進演出當中?其實無論是哪一種共融的設計,都應該是作品本身的一部份。共融的設計不該是外加的或附加的,而應該在一開始創作的時候,就被含納進來。共融的設計應該要是作品整體原本就包含的一部份。
下午的討論中,有兩個討論令我印象深刻。首先,我分享到自己對於共融劇場的認識,視障演員可以透過在舞台的地面上埋電線來標訂出定位的記號,如此就能在不使用輔具也不需要他人協助的情況下,就在舞台上行動自如。但一位聽障的參與者旋即回應到,在舞台上埋電線,是否可能造成輪椅表演者的行動發生困難與危險?姑且不論埋電線的這個做法是否真的可能方便了視障者,卻阻礙了其他障別的參與者,當我們在構思一種能幫助其中一種障別的表演者的配套時,也應該將這個配套對其他障別的表演者所可能帶來的影響納入考量。
其次,在下午的討論中,聽障組特別提出,演員就是演員,不能因為具有身心障礙,就放寬對表演專業度的要求。舉例而言,如果讓聽障的演員看著字幕比手語,那麼聽障的演員就可以不用背台詞。然而,背台詞卻是任何一個演員,無論身心障礙與否,都應該要做足的最基本演員功課。聽障的演員其實不應該過度依賴字幕,而應該將台詞確實內化進自己裡面,維持住對身為一個演員的自我要求。
我回想起自己擔任演員參與演出的經驗。在排練的階段,由於我無法看著劇本照唸,往往就會需要在第一遍冷讀劇本時,就先將劇本背好。然而,熟悉劇本對排練本來就是很有幫助的。我越早將劇本背好,就能對劇本越熟悉。如此,身心障礙的狀態非但沒有成為我作為一個演員不努力和降低標準的藉口,反而讓我必須永遠內建著更高標準的努力做功課。我甚至會想像,要是我能夠把熟悉劇本的速度練到聽一遍就能精確記住台詞的境界,劇團一定會愛死我的吧!身心障礙的狀態經常可能帶來一些阻力,但若能克服這樣的阻力,身心障礙者也可能有有更高水準的表現。